授信開證——指我行在未向客戶收取全額保證金的情況下,為其開立進口信用證的業(yè)務。用于滿足進口商在進口信用證項下的短期資金融通需求。
流程
(一)進口商須經我行核有授信額度,或須按我行規(guī)定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證金,對開證金額與保證金差額部分提供相應的擔保;
(二)進口商向我行提交以下開證資料:
1.加蓋有效簽章的開證申請書;
2.與我行簽訂《減免開證保證金合同》;
3.進口貿易合同(代理開證協(xié)議(如需));
4.進口付匯備案表(如需);
5.我行要求的其他資料。
(三)我行對外開出信用證;
(四)我行收到出口方銀行提交的信用證單據,經審核無誤后扣劃進口商款項對外付款,同時恢復進口商額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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